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,小汽车(飞机、火车、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)最低折旧年限为4 年,预计净残值率通常按3%-5%设定(企业可自定,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)。新能源汽车最低折旧年限可按3 年执行。
核心规定与计算
法定最低年限:4 年(企业可长于 4 年,不得更短)。
残值率:一般 3%-5%(常见 5%)。
计算(直线法):年折旧额 =(原值 - 原值 × 残值率)÷ 折旧年限。
示例:原值 20 万,残值率 5%,4 年折旧,年折旧额 =(20-20×5%)÷4=4.75 万。
特殊情形
新能源汽车:最低折旧年限 3 年(政策鼓励)。
营运车辆:出租车、货运等可按行业惯例调整,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年限。
一次性扣除:500 万以下设备(含汽车)可一次性税前扣除(政策延续)。
实务提示
残值率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变更,需留存计算表备查。
计税基础含车价、购置税、牌照费等直接支出,装饰费等视情况计入。
会计折旧可与税法不同,但需按税法调整应纳税所得额。
